國立高雄科技大學

國立高雄科技大學-楠梓/旗津校區圖書館建教合作單位借書注意事項

一、

為服務本校建教合作單位,利用館藏資源,提供合作單位申辦借閱證服務。

二、

服務對象為本校簽訂合作之單位;有效期間依合約之簽訂時限。

三、

申請方式:每單位以核發五張借閱證為原則,須指定一連絡人負責處理申辦借閱證及逾期催書、逾期滯還金催繳等相關事宜,並由該單位負連帶保證責任。

四、

每證借書限五冊,借期十四天,不受理預約與續借。

五、

使用圖書館之圖書資料及設備,如有逾期未還、遺失、毀損者,悉依本校圖書館使用規則處理。

六、

借出之圖書應遵守著作權之相關規定,並應自負法律責任。

七、

借閱證遺失時,應立即至本館掛失,以防他人冒用;掛失前如發生冒用情事,責任由被冒用者自負

八、

其餘未盡事宜,悉依本校圖書館相關規定處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