國立高雄科技大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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楠梓/旗津校區圖書館暫行討論室使用規則

中華民國81521日行政會議訂定

中華民國86515日圖書館委員會議第1次修正

中華民國981229日圖書諮詢委員會議第2次修正

中華民國10364日圖書諮詢委員會議第3次修正

一、 為有效管理圖書館討論室之空間與設備,提升使用效能,依本校圖書館管理辦法之規定訂定「國立高雄海洋科技大學圖書館討論室使用規則」(以下簡稱本規則)。
二、討論室之使用除依照本規則外,並依閱覽規則之規定辦理。
三、討論室僅供教學研討或討論館藏資料之用,不作為上課用途。本校專任教師、學生均可預約申請使用,使用人數須達三人以上。
四、討論室採自助借用管理方式,透過圖書館空間預約系統提供服務:
(一)可預約七日內之討論室,預約時須輸入三位共同借用人之證號,同一證號於同一時段僅可預約一個空間。
(二)預約使用時間內,三位共同借用人須同時刷卡啟用,使用期間須持卡進出。逾借用時間十五分鐘未啟用,系統將自動釋出該空間。
(三)借用時間以三十分鐘為單位,每次借用最長為二小時,後續時段若無預約者,可於到期前申請續借。
五、討論室內不得喧嘩,違者圖書館得立即停止其使用;對室內之設備應盡妥善使用及保管之責,如有毀損應負責修繕或照價賠償。
六、圖書館得於必要時通知借用人暫停使用或取消預約。
七、本規則經圖書諮詢委員會議通過,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