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華民國103年12月31日圖書諮詢委員會議訂定
一、 | 為有效管理圖書館視聽區之空間及設備,提升使用效能,依本校圖書館管理辦法之規定訂定「國立高雄海洋科技大學圖書館視聽區使用規則」(以下簡稱本規則)。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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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 | 視聽區置有視聽座位及小型視聽室提供視聽欣賞之用,視聽座位提供單人、雙人使用,小型視聽室提供三人以上團體使用,除依照本規則外,並依閱覽規則之規定辦理。 | |
三、 | 本校教職員工生及校友均可於開放時間內,持學生證、服務證或校友證申請使用。 | |
四、 | 借用視聽區之空間及設備可透過圖書館空間預約系統線上預約: | |
(一) | 可預約七日內之使用時段,預約視聽座位須輸入一位借用人證號;預約小型視聽室須輸入三位共同借用人證號,預約使用時間內,三位共同借用人須同時刷卡啟用,使用期間須持卡進出;同一證號於同一時段僅可預約一個空間。 | |
(二) | 借用時間以三十分鐘為單位,每次借用最長為二小時,後續時段若無預約者,可於到期前申請續借。逾借用時間十五分鐘未啟用,系統將自動釋出該空間。 | |
五、 | 視聽區限播放具校內公開上映授權之視聽資料,不得私帶影片要求播放,每次使用以一部片為限。 | |
六、 | 借用設備時應盡妥善使用及保管之責,如有毀損應負責修繕或照價賠償。 | |
七、 | 圖書館得於必要時通知借用人暫停使用或取消預約。 | |
八、 | 本規則經圖書諮詢委員會議通過,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