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華民國88年6月22日圖書諮詢委員會議通過
中華民國99年6月1日圖書諮詢委員會議第1次修正
中華民國102年12月25日圖書諮詢委員會議第2次修正
一、 | 為有效處理受贈資料,提升館藏品質,訂定「國立高雄海洋科技大學圖書館受贈資料處理規則」(以下簡稱本原則)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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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 | 圖書館由採訪業務承辦人員負責處理受贈資料,必要時得商請各系所協助處理之。 |
三、 | 以接受符合館藏發展政策之各類型資料為原則,複本收錄以三冊為上限,惟有下列各款情形者,得婉拒之。 (一)盜版或有違反著作權法規定之虞者。 (二)破損、缺頁、發霉等已不堪使用者。 (三)殘缺不全之套書。 (四)內容已失時效性,不具學術及參考價值者。 |
四、 | 捐贈者捐贈資料時,得備製清單及聯絡人、聯絡方式供參考,以便備函致謝及加蓋贈書章。 |
五、 | 圖書館得決定受贈資料之典藏單位及其陳列、淘汰、轉贈或其他處理方式,惟決定納入館藏者,均依一般資料處理之。 |
六、 | 本原則經圖書諮詢委員會議通過,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