國立高雄科技大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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楠梓/旗津校區圖書館暫行社區圖書借閱辦法

中華民國89年12月28日圖書諮詢委員會議通過
中華民國95年1月11日圖書諮詢委員會議第1次修正
中華民國99年61日圖書諮詢委員會議第2次修正

第一條 本校圖書館為協助建立書香社會、推動終身學習,提升社區精神生活品質,以落實資源共享理念及發揮社區服務功能,訂定「國立高雄海洋科技大學圖書館社區圖書借閱辦法」以下簡稱本辦法)。
第二條 本辦法以本校鄰近社區各機關、學校、團體為服務對象。
第三條 機關、學校、團體依本辦法申請社區圖書借閱服務者,由本館依申請單位性質及需求核發借閱證,有效期限一年,期滿後得簽訂續約。
第四條 圖書外借服務經申請認可後,持社區借閱證可外借圖書五冊,借期十四天,暫不提供續借與預約服務。
使用本館圖書、資料及設備,如有逾期未還、遺失、毀損者,悉依本館使用規則辦理,情節嚴重或違反本館使用規則者,得停止其借閱權利。
第五條 持社區借閱證者並可享有下列服務:
一、影印、列印服務:須購買影印卡後使用。
二、電子資源服務:可利用本館檢索區之電腦設備使用電子資源。
第六條 使用本館設施及資料時,應遵守本館使用規則。其餘未盡事宜,悉依本館相關規定辦理。
第七條 借閱證如有遺失,須立即向本館掛失申請補發,每張工本費新臺幣一百元。
第八條 本辦法經圖書諮詢委員會議通過,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