國立高雄科技大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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楠梓/旗津校區圖書館暫行志願服務工作人員服務要點

中華民國102年6月11日圖書諮詢委員會議訂定

一、 為充分運用校內外人力資源,協助推展圖書館業務,以提升服務品質,訂定「國立高雄海洋科技大學圖書館志願服務工作人員服務要點」(以下簡稱本要點)。
二、 本校學生、教職員工之眷屬、退休教職員工以及其他學校在學學生,具有服務熱忱者,均可申請。
申請通過且參加職前講習、訓練合格後始成為本館志願服務工作人員(以下簡稱志工)。
三、 志工應每週服務2小時或每月服務8小時以上,並遵守本館各相關規定。
四、 志工服務項目依本館實際需求分派,且須依服務內容填寫工作紀錄表,並接受負責指導館員之督導與考核。
五、 志工之考核包括出勤、訓練、服務態度、工作知能等,服務優良且達規定時數者予以獎勵。
六、 志工之獎勵如下:
(一)服務優良且達8小時以上者,發給志願服務證書以資鼓勵。
(二)服務優良且達32小時以上者,可免費辦理志工借閱證乙張,可借書五冊,借期三十天,借閱證有效期限為自發證日起一年。
七、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撤銷其資格:
(一)無故未到勤達三次者。
(二)無故不接受本館派任工作者。
(三)言行有損本校聲譽或權益者。
八、 本要點經圖書諮詢委員會議通過,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